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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2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1/12/16 9:56:27 |  6983次阅读 |  来源: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河北省2012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冀人考发〔2011〕49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1号)文件精神,现将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于2012年5月12日、13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请各市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10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2012年1月10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书、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各市于2012年2月17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修改报考人员的错误信息;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1份及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四、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设4个科目,分别是《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其中《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

  五、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七、根据发改价格[2008]2666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考务费每人每科7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8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考务费每人每科8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4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2012年考试仍采用2011年版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征订及发行工作由河北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联系电话:0311-87029918、87021537、87029658,传真:0311-87029918。

  九、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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