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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

2010/7/14 9:20:45 |  3780次阅读 |  来源:网友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根据合同及实际情况认真编写审核批复意见。对于同时有核增核减的工程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是否在核增的同时对相关细目数量进行核减。

  (4)对于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费用、施工配合费用、施工措施费,是否通过变更予以支付。

  (5)工程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总概算的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但有可能超概算时,及时报业主单位。

  4. 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对方索赔适时提出反索赔

  进入施工现场后,造价人员认真熟悉了包括招投标文件(含补遗书)、工程合同及附件、施工图纸、地质资料等有关资料。充分掌握有关造价的条款,为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基础。施工合同是工程结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对于其中的包干风险费,必须把握其费用所含内容,这对于市政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我们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必须充分理解和熟悉合同条款。一方面要利用合同条款随时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另一方面要全面履约,以避免索赔的发生。另外,对施工单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我们亦可以向施工单位提出反索赔,先发制人,以减少业主单位的损失,降低工程造价。工程实施阶段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时间跨度最长、变化最多的阶段,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来说也是最难、最复杂的,这个难点就是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作为工程造价人员来说,工作主要包括与承包商一起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熟悉施工图纸变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与建设方、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几家相关单位明确统一的工程变更审核程序及审签人,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约定办理;协助业主分析索赔事项,分清责任,及时提出反索赔,挽回不必要的损失;按合同和已经约定的规定,及时计算每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动,为业主投资决策控制提供依据。

  5. 严格控制中间计量

  我们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收集工程的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

  现在市政工程大多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如果清单量与实际施工图数量出入太大,按清单量来防止超计量就会产生错误。因此复核工程量清单数量显得尤为重要。在复核过程中,土石方工程(含软基处理)又是复核的重点,因为在实际月计量支付中,土石方是按分层、分段计量的,相对来讲比较粗略,所以只有在工程量清单上进行总量控制才能有效地防止超计量。发现有不符时,则应按规定及时予以更正。

  加强工程量清单的合同内计量工作。工程量清单计量一般是根据每月完成的合同内实物工作量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准予计量的工程细目,它有阶段性、按实计量的特点。根据这个特点,应在过程中来进行控制,而不是依靠事后发现超计量以后再扣回。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的计量条款,心中应明确哪些项目可以计量,哪些项目不能计量,属于包含在其他工程项目中的内容(例如:涵洞计量是以延米综合单价计量的,因此其挖基、回填、清淤、基础垫层、出入口铺砌等均不能单独计量)。重点审核施工期内各工程细目的合同内计量总额是否超出调整后的清单总额,对于超出的项目应查找原因,及时予以核减。

  6. 严格审定工程结算,真正体现工程的实际造价

  由于工程造价控制从施工阶段开始就介入,因此,结算阶段的工作相对就显得轻松。在这个环节上:一要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结算是否符合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依据、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与承诺条件等。二要检查核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工程要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隐蔽工程量要与竣工图相一致。三要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要有原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业主单位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重大设计变更要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竣工结算。四要现场按竣工图、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进行工程量的核实。认真审核工程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切合实际的签证、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使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这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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