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信息刊物上予以发布,并实现了全省市范围的价格信息联网。
(2)取费标准的确定依据由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改为按工程类别取费, 实行以取费证书和取费认证单相结合的取费管理办法 取费证书用以表明施工企业所具有的最高取费级别,取费认证单用以判定工程类别并确定工程项目的取费标准,这样既避免了业主编制标底时片面压价, 损害施工企业利益;又使达不到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取费等级的施工企业被预先排除在招标范围之外.从而保证了公平竞争的实现,也保护了业主的利益。工程类别是按照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难易程度等来划分。
3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
当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许多措施尚属过渡性质,针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未来的发展, 业内人士提出了多种设想。
3.1简化费用项目,保留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其它能够反映企业间竞争的费用因素如: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措施费、远征费等均按实际发生计取,作为个别成本报价。
3.2 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目前由政府行使的纠纷仲裁职能将转变为法律仲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3.3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由政府管理转变为行业管理,建立建筑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只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工作。由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规范,实现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并全面参与到国际工程造价业的竞争与发展中去。
3.4 建立并完善行业协会监管下的工程造价中介咨询服务体系。由中介机构确定工程造价,定期发布人、材、机的价格及价格变动指数, 预测有关价格走势,为用户提供动态的工程造价基础资料,参与工程项目从立项投资分析到招投标标底、标书的编制,到工程决算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并承担法律责任,使工程造价管理真正纳入市场化轨道, 最终形成以业主、中介咨询机构和承包商为建设市场主体的格局。
3.5 做好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其它工作,如: 招投标管理、承包商的监管、工程质量的监督、合同和技术资料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从而形成较为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
从长远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与国际接轨。目前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中所采取的诸项措施都是以此为出发点进行的, 我们只有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力度, 提高建筑工程造价行业专业人员的素质,才有可能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走上国际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