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第35.2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第14条第2款、第15条第1款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还应约定其他违约责任。
(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9.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37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
(4)合同第38条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0.关于补充条款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按顺序排列如49、50……。
(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六、结语
任何一项建设工程的实施阶段,都是以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为媒介把业主、监理、承建单位联系在一起,组成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机制,为实现建筑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而共同努力。因此,“合同”对于任何一方都是至关重要的文件。合同管理都是建设管理中最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或所约定的任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工期和经济赔偿的索赔就构成了合同管理的核心。在我国建筑业发展的现阶段,施工项目管理中的合同交底已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并完成,以及对项目完成后的质量水平的检测也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