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心,其中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内部控制薄弱所致。
2.监理职能未有效发挥,加大了控制风险。监理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行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三大控制,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此对建设项目而言,以监理的专业知识和第三方的身份来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是一个重要的内部控制环节和措施。但目前监理市场尚不规范,竞争无序,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责任心都有待提高,监理的职能没有切实发挥,未达到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制的初衷。尤其在投资控制方面,相对于进度和质量控制,投资控制更显薄弱,这既有监理人员素质、数量方面的原因,也有业主单位不放权的因素,其结果是导致一些监理签证不实,从而增加了审计风险。
(三)检查风险。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水平高低对检查风险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当前建设项目审计的检查风险更多反映在审计人员的素质和审计技术、审计方法上。
1.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适应,审计目标难实现。建设项目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既要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又要有较为深厚的工程技术知识,横跨工程、财务两个截然不同的专业范畴,是一项复合型的审计工作。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建设项目审计队伍的人员专业结构、知识、经验和能力,以及风险意识、职业道德尚难以适应此项审计工作,尽管各地近几年引进、培养了一些工程技术人员,但复合型人才可谓仍是凤毛麟角。一些审计机构等同于中介审价单位操作,以纯粹的工程造价审计代替建设项目审计,其隐含的审计风险极大,也人为降低了建设项目审计的地位。另有一些审计机构限于自身的审计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建设项目审计,由于委托审计的程序和控制尚不规范,也相应产生了委托审计风险。
2.建设项目审计理论研究滞后,审计技术、方法落后。相对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我国建设项目审计发展的历史不长,建设项目审计的理论研究不多,也不够深入,更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审计理论远不能满足审计实践的需要,使审计实务工作缺乏方向性和可操作性。审计技术与方法的运用尚停留在初级阶段,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建设项目审计的进一步发展,也积聚了较大的审计风险。比如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如何测评?建设项目的审计抽样应如何进行,特别是工程价款结算要不要抽查,如何抽查?如何进行建设项目的决策审计?近年来大力提倡也是今后发展方向的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审计应如何进行绩效评价?以及建设项目审计软件的开发、运用滞后等等。再者,从现代审计方法本身而言,审计抽样方法和分析性复核方法等的采用,带来审计的检查风险,使审计风险的构成内容更为复杂。
三、建设项目审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
研究建设项目审计风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对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应从审计实践和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从审计风险生成因素入手,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有效地控制与防范。
(一)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建设项目审计环境
1.健全建设项目审计法律法规。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降低审计风险的关键。针对审计发展和实践的需要,目前各地陆续出台了地方性的建设项目审计法规,但亟待在更高的法律层次上进行规范,对现行的法律、 法规中有关建设项目审计条款进行一些新的调整和修订,有效拓宽和明确界定建设项目审计的范围,深化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鉴于建设项目审计大多利用诸如《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非审计直接可运用的法规实际,必须要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明确审计部门可以利用那些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定性、处理,解决审计执法依据不足而引起的风险问题。
2.规范建设主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