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0年,马云还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任教,还在教着一群学生学习英语。但是谁又能想到,24年后的今天,他却成为了全中国最有钱的富豪。
在同一年,贝索斯在D.E. Shaw & Co工作,这是一个在纽约的投资管理公司。杰夫当年以最优秀的成绩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获得了计算机科学和电子工程学士学位。从这时候起就已经埋下了伏笔,这意味着贝索斯必将在科技领域有所成就,这只是个时间的问题。
若干年之后,他们两个人都会为他们的公司提出类似的名字。贝索斯希望取名为Cadabra,这个名字的意义为“魔力”,马云则取名为“阿里巴巴”,希望能够通过这个名字随着一声“芝麻开门”就能打开自己成功的大门。他们这两个名字和方向都非常类似,那就是“电子商务和魔法”。
这两个故事的起源都预示着一些哲理,两个公司终将背道而驰。可是他们也会相见,在双方交战中相见。在阿里巴巴上市后的一个月,让我们更深入的看看两位创始人和他们的公司在在线零售行业走过的路,并简单展望一下他们的未来。

把消费者放在第一位?
亚马逊在处理消费者关系这方面一直都非常有名。实际上,这就是贝索斯的咒语,他就是用这种神奇的方法笼络人心,消费者关系是亚马逊的公司文化里面放在最前面的一条定律。贝索斯是一名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公司创始人。
“我们有非常多的消费者,这些消费者都是我们非常重视的。我们有着合适的对待消费者的企业文化,这一文化能够让用户满意。如果非得找出我们在过去六年的时间里比同行业其它公司在互联网领域做得突出的原因,那就是我们极其注重消费者体验,这种专注就像一种“激光”一样炙热与集中。我认为,在网上的任何业务都是非常重要的,用户的口碑至关重要,用户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贝索斯如是说。
但是马云的做法稍有不同。今年9月22日阿里巴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几分钟后,马云指出“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这么一句话。这句话的精髓就是马云对待他的客户所持的一种核心态度。他并不是像贝索斯那样谈论他们的日常所能见到消费者。对于马云来说,他的客户是使用淘宝和天猫作为平台的小型微商企业。马云2013年曾在斯坦福大学这样的说过:
阿里巴巴不是不是一个单纯针对消费者的一个公司。我知道我们并没有一个成为消费者型的公司的正确基因。世界变化日新月异,我们很难去衡量消费者们的需求。但是术业有专攻,一些小型企业更能够准确抓住消费者的需求。我们就必须动用我们的力量来帮助这些卖家们和一些中小型企业来支持他们的消费者。

当你认真挖掘亚马逊对待小型企业的业务的故事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他们两者的区别是非常清楚与深刻的。早在2006年,亚马逊终结了一家拥有200年悠久历史的德国刀具企业的发展命运。在2007年,当亚马逊发布Kindle时,之前并没有透露能够提供9.99美元的利润给出版商,直到发布的当天,这消息才被公布。就在今年,亚马逊让它的消费者们越来越难从出版商那里购买书本,这些所有的东西都是因为亚马逊的一个战略目标。就像《福布斯》所说的那样,亚马逊希望以一个更大的利润空间提供给它的供应商,通过这些渠道进而给亚马逊的消费者们提供更低价格的商品。亚马逊简直就像一个垄断帝国一样的形态出现。
但是,你肯定不会看到这样的行为出现在阿里巴巴。阿里巴巴的观念与亚马逊是截然相反的。这是2011年马云在斯坦福大学所说的一个非常复杂的且特殊话题:
“我相信,在互联网时代,这里没有帝国的思维。我讨厌垄断帝国。垄断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