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就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明显工程价款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的签订与控制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对施工管理方法提出建议。
关键词:施工 工程造价 控制 管理
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变化频繁,使得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复杂可变。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在项目建设各阶段,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招标及承、发包工程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工程造价的控制,相应形成了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承包合同价及竣工决算,这些造价之间存在着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的相互作用关系。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就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与施工管理方法进行阐述。
目前,我国正规的施工合同是建设部推荐使用的《E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本文将主要解析在施工过程中较易制约对方的、与工程造价密切相关的造价计价体系条款。之所以称造价计价体系条款,是因为这些条款均与最终工程结算造价密切相关,与工程经济效益密切相关。这些条款体现在合同的各个方面,可分为明显工程价款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
1 明显工程价款条款
这些条款含有明显价款责任,约定必须清晰、明了、有制约性,可操作性强。主要包括:
1.1 施工合同价款
必须明确是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可调价格合同。按照有关规定,业主和承包商签定的施工合同价款即是招标的中标价格,但未规定中标价格必须包干。一般来说,对工期较短、规模较小的施工项目,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这样既体现了招标的公正性、严肃性,又有利于施工进展过程中的工程款拨付控制;对工期较长、规模较大、前期准备不甚充分的施工项目,可采用可调价格合同,以更好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工程实际费用支出。所以,该条款必须明晰,如果为固定总价合同,必须写明总价固定包干的范围,应包含双方在工程招标书和中标书及其附件已经明确的工程内容和预计的风险因素(在先前的招标文件中,应附明确的施工图纸目录以及施工范围);
1.2 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条款
这些条款包含了本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一经签定,不可随意更改。这些条款往往与投标人的优惠条件一同出现,由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情况的多样性、不确定性,几乎没有一个工程是不发生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这些条款约定了发生这些情况后的工程价款处理方式、结算方式,必须仔细推敲,认真对待;
1.3 工程款拨付方式条款
就整个项目实施的各环节而言,施工阶段占整个项目建设周期的时间最长,在施工期间造价控制的最直接体现就是工程款拨付的控制。对承包商的工程款拨付,或以时间进度为节点(一般为月进度);或以形象进度为节点,总之,都应该是在总合同价款控制前提下的多节点进度款控制,一般在进度款提交、核定和拨付时间上应有明确规定,以维护双方利益,在资金上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2 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
这些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合同中一般以质量违约金、工期违约金、环保违约金等责任条款出现,有明显的奖罚措施。如果认为合同价款已经为达到投标承诺的对应价款,则可以只罚、不另奖。应该说,这类条款所指向的奖罚金额不构成工程技术经济分析的要素,但由于该部分价款关系承包商净利润的得失,与承包商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对于促使承包商兢兢业业按照投标承诺抓质量、抓进度、抓安全、抓环保等会起到相当积极的作用。
3 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
这些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