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底招标、无标底招标和复合标底招标在评审报价上有很多弊端,难以选择真正优秀的投标人,也不符合招投标法规的规定,应该废止。
根据招投标法律规定,合理低价和不低于成本是衡量和评审投标报价的两个标准。按工程量清单法招标,便于操作实行,应大力推广。 一般业主比较重视工程价格,在评标工作中对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较敏感,在评标中占的分值比较高,一般至少占40%,确定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格或评审基准、尺度,对于业主和投标人来讲,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法律角度看,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才是真正的要约,合同价是以投标人的报价为基础签订的,评标价格、基数只是一种评价衡量标准,尺度,选出在价格上合理的投标人并给予合适的评价,是评标工作中的核心问题。下面就几种常见的评审报价方法做些分析和探讨。 简述 有标底招标、无标底招标和复合标底招标在评审报价上有很多弊端,难以选择真正优秀的投标人,也不符合招投标法规的规定,应该废止。根据招投标法律规定,合理低价和不低于成本是衡量和评审投标报价的两个标准。按工程量清单法招标,便于操作实行,应大力推广。
一般业主比较重视工程价格,在评标工作中对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较敏感,在评标中占的分值比较高,一般至少占40%,确定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格或评审基准、尺度,对于业主和投标人来讲,具有重要的意义。从法律角度看,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才是真正的要约,合同价是以投标人的报价为基础签订的,评标价格、基数只是一种评价衡量标准,尺度,选出在价格上合理的投标人并给予合适的评价,是评标工作中的核心问题。下面就几种常见的评审报价方法做些分析和探讨。
1.标底的招标方式 在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中,对投标人如何编制报价做出统一规定,在采用定额基价、费用标准、价差及费用调整等方面均统一基准条件,针对相同的设计文件,按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和计算方法,理想的、正确的工程量应是相同的,套用定额单价及取费、文件调整也是相同的,假如所有投标人都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正确计算的,则报价也应是一致的、无差别的,那么评审结果也是一致的,无差别的,也就体现不出孰优孰劣,评审报价也就失去了意义。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约束条件编制的正确的标底是客观存在的,而实际操作中设立的标底必然有一定的误差,投标报价同样也存在误差,有可能误导评审工作。
根据预算工作流程的特点,在一定期限内人工处理大量数据,工程量计算非常繁琐,分项计算和总量统计及套用定额等方面难免出现误差,即使使用图形算量软件,基础数据也须人工输入,虽然能减轻部分工作量,也会出现一定的误差。编制预算或标底、报价的内在属性特点决定了误差是不可避免的,有些造价管理部门根据统计和经验确定了允许误差范围,而这个范围与评标的有效范围相近,有可能导致正确的报价被排斥在有效范围外,只有与标底误差的方向,幅度相同时,才能在有效区间内。设有标底的招标方式能否成功,标底的正确性是核心,虽然标底已经有关部门审查,但系统误差也难以避免,如果误差方向和幅度与某个投标人的报价误差方向与幅度相同,则该投标人可能成为最接近标底的的报价;如果某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编制的报价误差很小,几乎接近理想的无误差的程度,反而距实际标底较远甚至超出有效范围。例如,某标底误差15%,某投标人报价误差也达到15%,则所有正确的投标报价都将超出有效范围;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反而获得较高评价,显然有失公正。设按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编制的,无误差的理想状态标底为A,实际标底误差评为Y,报价的误差率为X,有效区间系数为K,则K=A(1+X)/A(1+Y)×100%=(1+X)/